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加强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强化教学管理,着力提高教学质量,根据《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教师教学行为规范》等学校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院成立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学院教学业务指导与督查,成员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与各教研室主任组成。
二、教研室每两周一次教学研讨活动。教研活动由教研室主任主持,研讨内容应围绕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材建设、试卷命题与批改等进行。通过教研活动,加强学科教学团队建设。
三、各教研室对所承担的教学任务,须统筹安排,合理分工,责任到人。教师不得推诿或拒绝接受,每年必须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
教授年度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17学时;副教授年度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35学时;讲师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17学时。兼任行政职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四、对有特殊原因不能讲授本科生课程的教师,个人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审批。教授的申请报学院同意后,需报教务处审批,人事处备案。
五、学院将在每学期期末公布教师上课情况。
六、未能完成教学工作量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年度教学类奖项、荣誉称号的推荐资格;未经批准,学年度内没有讲授满额课程的教师,取消其参加学校各类人才支持计划、先进评选及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并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拒绝接受教学任务的,不再聘任其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七、首次担任主讲任务的教师,需担任一定时期的助教工作。主讲前,由所在教研室审查教案和教学准备情况,并在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试讲,经认可后方能上课。
八、认真落实听课制度。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学期应对授课教师进行全员听课,或根据学校检查反馈意见、员工反映意见进行抽查。听课情况在全院进行通报。
九、实行上课考勤制度。员工旷课时数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教学总时数的六分之一或累计缺课时数(含请假)达到该门课程教学总时数的四分之一者,取消其参加该课程的考试资格。任课教师应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登记。辅导员每学期应不少于4次抽查员工出勤情况。
十、对教学态度不认真,教学效果差,员工出勤率低,被学校教学检查发现并被通报者,本学期课时费按二分之一计发。三年内连续被两次通报批评者,暂停其上课资格。待整改后,经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评估,方可恢复其上课资格。